中国•重庆(江津)首届富硒产业发展大会上获悉,《富硒农产品》重庆市地方标准地方(标准编号:DB50/T 705-2016)正式发布,富硒农产品生产种植今后将有一定参考标准。
《富硒农产品》重庆市地方标准从 2012年7月由重庆市江津质监局牵头开始前期调研。经过3年多的努力,该标准于2016年11月11日获国家标准委备案,2016年12月23日,重庆市质监局批准同意,并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。
据重庆市质监局党组成员、总工程师钟建东介绍,《富硒农产品》重庆市地方标准的制定遵循“先进性、实用性、统一性、规范性”原则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和质检总局、重庆市《地方标准管理规定》等有关要求,在收集江津及全市数以万计数据的基础上,参照了其他省市富硒农产品的分类及硒含量标准制定完成。
据了解,《富硒农产品》的地方标准包括富硒农产品的范围、规范性引用文件、术语与定义、富硒农产品含量要求、检验方法等5方面内容,规定了粮食类、油料类等14类132种富硒农产品的硒含量,基本涵盖了江津富硒农产品的主要品种。
江津具有优异的自然富硒禀赋,土壤硒含量适中,分布合理,既可补充人体所需,又不会导致过量。粮油、花椒、茶叶、蔬菜、水果、畜禽、水产和中药材等诸多农产品都不同程度富硒。
钟建东表示,《富硒农产品》重庆市地方标准的出台和施行,对规范江津富硒农产品的生产经营,提高富硒农产品质量,促进江津富硒产业健康发展,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。 |